户籍限制被打破 共享同城同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为惠民赋能

2020-04-26 07:19:54  来源:《长春日报》

本报记者 宋莉

  “原来每次住院都要花上万元,今年,我申请了大病低自付,住院只花了起付线的钱,负担小了,生活也有盼头了。”作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改革的受益者,身患白血病的沈女士激动地说。
  作为建设幸福长春计划,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成果、感受发展红利的重要举措,自今年1月1日起,原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整合,正式运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此,参保人城镇、农村户籍限制被打破,同城同待遇得以实现。
  3月31日,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首年度征缴工作圆满收官,标志着全市医保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医保惠民的新动能正在聚合形成。全市516.8万城乡居民完成2020年度缴费,基本实现了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改革:以民为本 共享发展红利
  居住在绿园区的李大娘,今年58岁,因患癌症长期在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治疗,按照原来新农合的政策,跨区就医需要办理转诊手续,而且还要个人先垫付后报销,过一个多月才能拿到报销款。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李大娘看病不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持卡住院就能实现即时结算,经济负担得到了缓解,看病就医也有了底气。
  从补齐审批流程短板,到扩大保障范围,再到完善待遇标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为惠民赋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实施,让参保人感受最深的就是待遇标准的普遍提高。原居民参保人员新增并提升4项待遇,原新农合参合人员新增并提升9项待遇。城乡参保居民门诊统筹最高报销比例达50%,住院最高报销比例达55%至90%,同时享受43种门诊特殊疾病、18种门诊慢性病、71种门诊特药、30个单病种定额治疗、29种重特大疾病“低自付”治疗,以及7个病种12个术式的日间手术待遇,全市可供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达1095家。
服务:精准发力 确保应享尽享
  “现在真是太方便啦,我跟爱人的医保费在手机上就能交,之前还担心受疫情影响耽误缴费,影响待遇呢。”二道区泉眼镇居民张女士对新增的医保缴费渠道连声称赞。
  为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市医保局联合市税务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展并扩大了医保缴费渠道。囊括了银行窗口、微信小程序、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和移动POS机等缴费渠道。其中,仅银行窗口缴费一种形式,便扩容至14家合作银行,遍布全市1000余个银行网点。与此同时,将缴费方式由“以家庭为单位”银行按日批量扣款调整为以个人为单位自行申报缴费。
  我市还设立了集中缴费期,调整了待遇享受期,以确保百姓应享尽享医保待遇。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无集中征缴期改为按自然年度缴费并设立每年第四季度为集中征缴期。考虑到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年,将今年设为城乡整合过渡期,缴费期限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至2020年2月29日结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确保参保人应缴尽享医保待遇,特将本度年缴费期延长一个月至2020年3月31日。将原即时缴费、即时享受,待遇期为一个缴费年度的待遇享受模式调整为集中缴费,待遇期为一个自然年度。
  一系列结合市情、回应民意的务实举措,撑起了城乡居民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的保障之基。
聚力:多方联动 共护基金平稳
  一项新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其基金能否可持续运行是关键。
  横向合作:为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平稳运转,市医保局和征收职能划转后首次进行征收医保费的税务部门通力合作,先后召开13次工作协调会,解决各类实际问题326个;对无法批扣的原城镇居民93万人发送短信270余万条,提醒和督促城乡居民及时缴费。
  纵向聚力:缴费期内,全市167个街道(乡镇)、1843个社区(村屯)超过3000名工作人员,在社区公告栏、集贸市场、小区出入口、医院、药店等场所累计发放和张贴了40余万份宣传资料,各合作银行网点全力配合,宣传政策、扩大知晓率,共同助力城乡居民缴费工作。
  一张覆盖全民、保障适度、可持续、多层次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网已在全市徐徐展开,为全市城乡居民带来了实惠和便利,让他们真切感受到这座幸福都市以民为本的改革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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