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25家机构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020-05-16 08:16:57  来源:《长春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菁菁)为适应我省疫情防控需要,截至14日,我省先后公布了9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名单,其中医疗机构16家、第三方机构9家。具体名单如下:

  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16家):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市中心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二部、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吉林市人民医院、通化市中心医院、延吉市医院、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农安县人民医院、吉林省一汽总医院、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珲春市人民医院。
  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机构(9家):吉林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长春千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吉林艾迪康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长春佰圣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长春博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长春迪安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长春吉卡医学检验实验室、吉林市阿麦客医学检验有限公司、白城申邦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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