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2020-08-14 08:30:42  来源:《长春日报》

  本报讯(记者 周源 通讯员 王根远)近日,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正式成立。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市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起责任共担、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司法局局长担任;委员由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团市委等15个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成立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是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为部门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再次表明市委市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程度,标志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的规定,细化各部门职责,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同时健全完善市社区矫正委员会运行机制,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合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经费保障及执法衔接等工作,全力开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长春、法治长春、幸福美好长春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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