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评选“长春十大文化产业品 牌”文化企业请接“英雄帖” 扫码了解详情

2020-09-22 07:33:49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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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毕馨月)9月至11月,我市将开展“魅力品牌·长春十大文化产业品牌”评选活动,以此为契机,深入挖掘长春魅力元素,推进我市文化企业品牌建设,提高文化产业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提升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形成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浓厚氛围。

  本次参评“魅力品牌·长春十大文化产业品牌”的企业,应是在我市注册的文化企业,涵盖文化旅游、出版发行、网络信息、新闻传媒、创意设计、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影视制作、节庆会展、工艺美术十大重点行业的文化产品及服务品牌。参评文化企业需能代表长春形象、反映长春文化、体现长春特色,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形成了独特的品牌价值;以生产经营文化产品、提供文化及相关配套服务、开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且上述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70%以上;需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和市场份额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参评文化产品及服务品牌需在本行业中具有突出代表性、引导性、示范性和美誉度等。
  本次评选活动设置三种征集方式,各地各部门可推荐企业参选,原则上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推荐,并面向全市开展征集。
  本次评选活动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初次综合评审,评选出20个候选品牌,在《长春日报》、“掌上长春”微信公众号、“长春政事儿”微信公众平台、“长春+”手机客户端等媒体上公示,并将组织大众投票。根据大众投票结果和评审委员会意见(两者各占50%),评选出“魅力品牌·长春十大文化产业品牌”,最终结果将在颁奖晚会上揭晓。
  报名时间截止到10月12日。参评企业需填报《魅力品牌·长春十大文化产业品牌评选申请表》,申请表请到电子邮箱下载:ccwhcybgs@126.com,密码:88776215。其中,纸质版报表(一式五份)报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办公室(市委市政府0322室),同时将电子版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ccwhcyb@163.com。
  联系人:宋玉贺
  联系方式:0431-88776215/13624461426(同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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