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上下班缓解交通压力 大数据模型预测,早高峰拥堵时刻延后,车速提升
2020-12-02 07:55:39 来源:《长春日报》
本报讯(记者 陈丽雅)1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12月7日起,在长省直事业单位、在长省属国有企业,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及开发区属国有企业,市本级(含)以下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车管所等窗口单位,将执行错峰上下班。交通大数据模型预测,新措施将使早高峰拥堵时刻由7:40后移至7:55,高峰指数最高值由6.33降至5.93,高峰时段的平均速度由28.2公里/小时升至29.0公里/小时,交通压力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集中在早高峰,突出体现在上学时间和上班时间有重叠。10月中旬,专业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错峰上下班措施问卷调查,通过网络在线微信小程序、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式,有效征求905个机关事业单位、166所学校及部分市民,共13.35万人意见,结果显示,80.7%受访者赞成错峰上下班。
省委、省政府对长春城市交通状况非常关心、高度重视,为支持长春缓解交通压力,决定将省直事业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纳入错峰范围,最大限度发挥错峰政策的效果。
执行错峰上下班政策主要适用独立办公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学校、医院,也不包括非独立办公、服务机关运转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参照执行,即非生产经营一线人员原则上参照执行,能错峰尽量错峰;生产经营一线人员由企业结合实际,自行确定上下班时间。
此次错峰,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上下班时间也进行了调整。据介绍,随着网上办事越来越便捷,到现场办事的群众数量在减少,调整窗口办事时间不会对群众办事造成影响。通知特别强调,为方便现场办事群众,窗口单位中午实施不间断服务。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缓解我市中心城区早晚高峰交通压力,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长省直机关、市直机关及城区、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上下班时间不变。
二、在长省直事业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下班时间冬季为17:00、夏季为17:30。在长省属国有企业、市属及开发区属国有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参照执行。
三、市本级(含)以下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车管所、医保、社保、公积金、产权交易、人才、就业、交通等窗口单位,上班时间调整为9:00,中午不间断服务,下班时间冬季为16:30、夏季为17:00。
四、其他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错峰上下班时间,倡导实行网上办公或弹性工作制。
五、错峰上下班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不包括九台区、双阳区。
六、本通知自2020年12月7日起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1日